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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高作科技创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5-2035年)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建湖县高作科技创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5-2035年)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一)规划概述
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园区规划范围总面积约1.99平方公里,分为南北两区,其中北区范围东至西塘河,南至高工路,西至长沟河,北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约0.73平方公里;南区范围东至交通路、长沟河,南至十字河,西至建县路、幸福路,北至润华路、城镇开发边界,面积约1.26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25-2035年,近期2025-2030年,远期2031-2035年,现状基准年为2024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为2024年及2025年。
人口规模:保留区内现有村庄,规划区不新增居住区,规划新增就业人口2千人,共计5千人。
2、产业定位
高作科技创业园产业定位为:以轻工、高端装备制造为主导特色产业,重点发展造纸及纸制品、纺织、家具、陶瓷、机械制造、设备制造等产业,形成“一园两区两主导”的良好发展态势。经济综合实力全面进入建湖县前列,力争建成产业特色鲜明、整体创新效能突出、管理服务高效、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的现代化高科技产业新城。推动产业转型和升级,调整发展路径,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带动力强的新兴产业,积极引入高水平人才和资金,积极构建健全、规范的发展环境,积极保护生态环境,打造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3、基础设施规划:
给水工程规划
给水管网规划:高作科技创业园由城南水厂集中统一供水,近期保留现状供水设施,完善镇区供水管网建设,远期逐步由建湖实施区域供水,主要由城南水厂供水,规划沿西环路(建县路)给水管至高作镇,盐城市新水源(京杭大运河水源地)为常规水源,西塘河水源地为备用水源。
污水工程规划
①污水排水规划
污水排水体制:园区内规划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企业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污水管网送至城南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永玖纸业生产废水因管道施工改造难度较大,接入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少量因管网改建难度大而无法接管至工业污水厂且污染物组成简单的企业废水和园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城南污水处理厂。
污水管网规划:规划污水管道在道路下的管位,原则上定在路西、路北侧。地下管线埋设应遵循“先深后浅”的原则,污水管道埋设最深,应结合道路施工首先实施。污水管起覆土深应能使所服务地块污水管顺利接入并避免管道交叉碰撞,一般情况下干管起点覆土控制在2米左右。
②雨水排水规划
雨水收集后就近排入水体,结合新建及改造道路,完善雨水管道建设。
一般道路下雨水管道按自由出流设计。通向主要河道的雨水干管,在管顶低于常水位时,确定其管径应考虑河水顶托影响,即管道处于淹没出流的情况。
红线宽度大于40米或三块板的道路在两侧布置雨水管。单侧布置以车行道偏东、南侧为主。雨水管道起始端覆土深度不小于1.2米,覆土深度不宜大于3.0米。
③电力工程规划:
现状高作科技创业园由高作镇110千伏新高作变。完善园区电网架构和电源布局,有效缩短供电半径,提高园区内供电系统稳定性和经济性。园区内远期总用电负荷规划规模为3万千瓦,平均负荷密度约为1.5万千瓦/平方公里。
④供热规划
高作科技创业园规划实施集中供热,现状热源为盐城建湖宏源热力供应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区内企业永玖纸业已接入供热管网,后续待园区管网铺设完善后,园区企业按照实际需求逐步实施集中供热。园区丰富热电为园区规划热源,丰富热电建成后宏源热力即刻关停,预测园区内最大热负荷为80吨/时。
⑤环境功能区划:
(1)空气环境质量: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2)水环境:长沟河、十字河、黄沟河、西塘河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标准。其他河道满足现有水功能区要求。
(3)声环境:规划区内的工业聚集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交通干线道路两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
(4)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工业废水全部接管至城南工业污水处理厂。
(5)固废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由企业和区域重复利用,不可回收的工业固体废弃物委外处置。危险固体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二)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2024年建湖县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中监测数据,2024年,全县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率87.7%,位列全市第3,全省第5。细颗粒物(PM2.5)年浓度均值29.9微克/立方米,是全市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四个县区之一。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和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分别为46微克/立方米、7微克/立方米和18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为1.0毫克/立方米,臭氧(O3)(日最大8小时90百分位数)为150毫克/立方米。
(2)地表水环境
根据《2024年建湖县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中监测数据,2024年,建湖县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较好,稳定达到Ⅲ类标准。全县4个省考断面(陈堡、沙南村、堰东和硕陈大桥),达Ⅲ类及以上水质断面的比例为100%。
(3)地下水环境
根据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各分类标准,监测期间,园区所在区域地下水监测点位钠和锰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其他各项指标监测值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及以上标准要求。
(4)声环境
根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的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5)土壤及底泥环境
规划区建设用地监测点位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农用地监测点位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风险筛选值。
根据底泥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底泥镉检测结果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对应土壤污染筛选值要求。
(三)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1)大气环境:
预测结果表明:
(1)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SO2、NOx、PM10、PM2.5、VOCs、硫化氢、HCl、氨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100%。
(2)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SO2、NO2、PM10、PM2.5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30%。
(3)园区规划发展新增大气污染源排放的污染因子SO2、NOx、PM10、VOCs、硫化氢、HCl、氨小时浓度、日均、年均浓度贡献值的与现状浓度叠加后,均能满足评价标准的要求,叠加占标率<100%,本项目源PM2.5在所有网格点上的年平均贡献浓度的算术平均值= 1.864E-01 (ug/m3),区域削减源在所有网格点上的年平均贡献浓度的算术平均值=1.95E-01 (ug/m3)实施削减后预测范围的年平均浓度变化率 k = -44.3%,浓度变化率 k <= -20%, 因此区域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对大气环境影响总体可接受。
(2)地表水环境:高作科技创业园生产废水排入城南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污水厂尾水排放现执行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 C标准,表中未罗列的各排污因子优先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城南工业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影响引用《建湖县城南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2.5万吨/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预测结论:
(1)正常工况下,城南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水排放量较小,污染物排放浓度较低,入河口下游特征断面的污染物浓度增量较小。叠加现状水质最不利监测结果后,进入东塘河建湖农业用水区以及建港沟建湖工业、农业用水区前各断面水质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对下游东塘河建湖农业用水区以及建港沟建湖工业、农业用水区影响较小,其水质均能满足功能区III类水考核目标,几乎不会对下游与东塘河平交的黄沙港造成影响。
(2)事故工况下,考虑城南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发生事故,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放进入芦沟河,下游多个预测断面的COD、氨氮、总磷、石油类、氟化物等污染物浓度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事故排放对芦沟河水质产生较大影响,对下游东塘河建湖农业用水区以及建港沟建湖工业、农业用水区及相关水环境保护目标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东塘河建湖农业用水区以及建港沟建湖工业、农业用水区不能稳定满足功能区III类水考核目标。
事故排放浓度较高,但一次事故排放时间较短,因此停止事故排放或恢复正常排放后,对受纳水体持续影响时间较短。城南工业污水处理厂应加强管理,杜绝事故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暂停排水,启动废水处理系统的预警应急机制,严禁事故排放;及时对厂内各处理单元和处理设备进行检查维修,避免由于设备老化影响处理单元的正常运行,若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应通知各进水企业关闭进水阀门,利用各企业自身事故池进行事故蓄水,直至排查结束,方可允许进水。
考虑到地下水环境监测及保护措施,在厂区下游会设有地下水监测点,一旦监测到污染物超标,监测点监测信息会在较短时间内有响应,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污染物迁移的控制和修复,可以有效控制污染物的迁移。所以,上述条件一般不会在极端非正常工况下运行10年。
综上,污染物一旦发生渗漏,运营期内对周围地下水影响较小。
(5)土壤环境:规划实施后,规划区内企业废气排放的沉降会对土壤环境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规划实施后,相关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废气排放污染物的沉积,会造成土壤中毒性物质含量增加,在考虑淋溶、径流排出及生物降解的情况下,挥发性有机物在土壤中的累积量将更小,因此园区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进入土壤环境造成的累积量是有限的,在可接受范围内。
(6)生态环境:园区通过合理地规划与建设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基本保证人居生态环境质量不降低。
(四)规划方案综合论证
本次规划利用高作科技创业园现有良好的产业发展条件和循环产业链开发经验,可形成“规模企业集聚、优势产品集中、主导产业集群”的发展格局,实现产品与产品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相互关联、功能互补,产业定位和总体目标是合理的,符合园区未来的发展方向。
(五)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
(1)加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
(2)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3)充分与上位规划衔接;
(4)加强污染物收集治理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5)“碳达峰”先行,提高产业绿色发展水平。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经综合论证,《建湖县高作科技创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5-2035年)》基本符合国家、江苏省、盐城市等相关规划和政策,本规划区域具有一定的环境承载力,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建湖经济开发区高作科技创业园开发建设需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环境质量逐步得到改善。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后,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建湖县高作科技创业园依据本轮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可能受到高作科技创业园开发建设发展影响的区内及周边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对《建湖县高作科技创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5-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认为规划实施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规划实施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园区布局是否合理等;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八)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1)规划组织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建湖县高作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5295357771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联系人:章工
联系电话:025-52244081-8011
电子邮箱:zchao@njuae.cn
(九)征求意见的范围
可能受到园区发展影响区域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
(十)公示方式及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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