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人权私闯民宅 损害财物殴打百姓 滥用公权限制治病,射阳海河
2024-9-1
邹德俊
来自江苏
鹤鸣亭
1、实名举报射阳县公安局行政不作为
从2023年8月起至10月间,射阳县某保安公司队长夏某、队员陈某,受当地政府和部门的指派,日夜带人在我家周围,采取监视、蹲守、逼问、骚扰、私闯房间拍照,夜间砖砸窗玻璃,往墙上泼酒红油漆,拦阻我家人外出就医,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对举报人全家实施侵害,前后时间长达50多天,举报人及家人在此期间,多次报警,公安部门置之不理。
2、2023年11月23日,射阳县公安局海河派出所**杨某,联防队**戴某,海河镇政府副**沈某,信访办**张某,驱车至江苏省南京市解放军东部战区总医院,将身患重病,到此准备就医的举报人陈某强行拖上车带回射阳县公安局,再将生命垂危的陈某用“120”送到医院抢救后,拒绝告知家人,拒绝家人探望,了解情况,限制人身之由 50 多天之久,举报人四处投诉无门!
3、2023 年7月中旬,射阳县海河城管中队副**陈某,城管队员孙某,在海河镇农业副**,派出所民警带队,一行近四十人,于夜晚突然将举报人家搭建在河道旁饲养鸡、鸭、鹅的棚舍,进行破坏性拆除,扒开防逃网,致使鹅、鸭走失,围攻、群殴举报人,造成举报人闭合型颅脑损伤轻型,额部头皮挫伤等伤情,财物损害达2万多元,在现场和事后,举报人多次报警无果,对财物和举报人所遭受的损害和伤害,始终无人问津。
综上所述,射阳县公安局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人员目无法纪,草营人命,肆意妄为,视举报人全家的公民权利为草芥,无法无天已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故此实名举报,请求上级领导依法追究相关人员、部门的责任,还举报人全家以公道!
举报人:
陈美娥
电话:13951552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