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涉嫌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案,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被射阳县交通运输局共计罚款15000元,并责令改正!

 

 

 

 

登录鹤鸣亭客户端,分享美好心情
20人点赞
阅读全文  

阅读 51965   评论 44

精选留言
写留言
精彩推荐
打开鹤鸣亭,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提示信息

Ps:啊哦~只能在客户端里面玩哦~

提示信息